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很多地方教育资源不均衡,公立学校不足,只能用私立学校去补充,尤其是高等教育。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家庭状况良好,高考成绩不太理想的话,可以去民办院校读二本,但是学费比较贵,一年两三万是稀疏平常的事情。民办院校所有的经营费用都是自给自足:公立院校的各项支出由国家“买单”,学生读书不需要额外交其他的费用。但民办学校从建设到运营,主要依靠社会团体、个人或者企业等的私立资金。涉及到盈利,因此,学生的学费是赚钱的主要方法。公立学校的学费、教师工资由政府计划,而民办学校的费用主要由校方制定,肯定会存在一定差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