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人才引进方面,对全职引进的五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至220万元的安家费、每月2000元至5000元工作补助,连续补助5年。根据行业差异、项目类型、体量大小等因素,给予8万元至300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经费。 在人才培养方面,实施院士后备、领军人才、青年拔尖、青年托举人才培养工程,按照每人500万元、50万元、6万至10万元、3万元给予资助。对企事业单位选送中青年人才到专业对口的国家级科研院所或重点高校深造,按每人每年3万元至4.5万元的标准资助。 法律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开发利用好国际国内人才资源,走育引并举之路。科学制定引才规划,结合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实际,明确引才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优先次序,注重学术梯队建设,促进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用好用活引进人才,既要待遇留人,更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真正做到按需引进、以用为本。 二、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集成各类人才计划项目与政策资源,进一步加大海外引才工作力度。重点引进学科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引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优先保证国家实验室、国家大科学工程、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人才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