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手工开具条件: 1、属于天津社保参保人; 2、同时丢失身份证和社保卡的参保个人; 3、其他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使用自助终端开具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 手工开具所需资料: 1、《开具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申请表; 2、身份证丢失证明或份证补办中的证明; 3、社保卡丢失证明; 4、户口本; 5、需要参保个人开具缴费证明的依据; 6、代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手工开具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申请办理;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符合条件即时发放开具社保缴费证明。 办理地点: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档案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022-27680261/12333 【补充说明】:单位可以为无法收集身份证、社保卡原件的异地工作职工开具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单位经办人携带《开具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申请表、保单位证明信、参保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参保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开具参保缴费证明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