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需提交三种材料:1.变更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署);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签署);3.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文件需盖公章。营业执照变更程序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需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法》第七条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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