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类别包括哪些? |
释义 | 劳动合同类型有以下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企业一般会采取3+3的模式,3+3+3的模式(但是此模式有风险)。设定固定期限合同的长度因企业而异。比如很多外企在了解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后,采取3+6或4+5模式(尽量在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让员工工作年限超过10年,因连续工作满10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特殊规定)。 有明确的的开始时间,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保密性强,高端技术人员等情形,法律无禁止规定。签订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推定订立、强制订立。选择此类合同的适用策略:大型企业;成长性企业;核心员工;老员工。与劳动者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展现的最大诚意。 有明确的开始时间,以特定工作的结束为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适用范围:难以确定工作时间的生产经营项目的行业。签订条件: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针对的行业(选择策略):建筑业、销售业、广告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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