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书写借条时,要注意: 1、打借条时可以把借款人把身份证号写上去,最好是留存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利用歧义逃避债务:如以“收”代“借”,本应写为“借到”,写成“收到”;“归还欠款”写为“还欠款”等,建议借条内容应反复阅读,不留歧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