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立学校有权指定老师辞职条例嘛? |
释义 | 目前学校的公办教师的辞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二是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所在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他与单位的关系就不适用《劳动法》,其辞职适用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 法律依据: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 对公办教师的辞职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有利于人才的分布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二)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三)鼓励和支持人才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及其他国家最需要的地区、行业和部门工作。公办教师的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除《辞职暂行规定》情况外,应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