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险是否有强制性 |
释义 |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2)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行为具有法定强制力;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自身应尽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行政处罚。 一、工伤意外险能赔多少钱 工伤保险属于法定的社会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具有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将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而意外伤害保险则属于商业保险,其规范调整属于商法部门,不具有强制性,保险的赔偿金额可根据投保金额大小而不同,体现缔约自由性。 其次,从缴费标准看,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由政府制定统一的缴费标准。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要考虑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需要。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则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的,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金额一次性赔付保险金,其保障水平是依据合同和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多少而定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最后,从承担责任的主体看,建立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风险,调动社会力量以保证用人单位损失减少,因此,用人单位在缴纳一定数额保险费后,最后由国家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是由保险公司从收取的保费中支付。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职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二、员工请假半年社保谁承担 员工请假半年社保应有个人和公司各承担一半。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并且是规定的双方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不可协商变通。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会承担法律责任,员工可以随时进行举报,处理结果往往是要求用人单位限期内进行补缴。另外,用人单位并未依法按时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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