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属于诉的合并,是一种复合诉讼,涵盖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离婚诉讼的提起必然引起与婚姻关系关联的财产关系和抚养关系,所以离婚诉讼实际上解决婚姻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三诉的合并。当事人仅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暂不请求,该行为并不违反法律对诉讼权利与义务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当事人在诉讼中有权利仅起诉离婚,不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