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党的中央派出机构,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工委的领导成员由中央任命。 (一)领导各级直属单位党的工作。负责制定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规划,对各级直属单位党建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和调研;对所属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分类指导。 (二)负责各级直属单位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及培训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级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进行指导,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负责各级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审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机构及换届选举工作;审批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人选;指导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审批直属总支、支部发展的党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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