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权利是: 1、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2、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而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一、什么叫买受方?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试用买卖的定义 试用买卖的定义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后承认购买并支付价款的买卖。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三、逾期提出质量异议是否丧失胜诉权 逾期提出质量异议不一定会丧失胜诉权。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没有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检验期限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38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