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能转正。聘用制书记员通过招考或者通过人事部门进行转正是可以的。 聘用制书记员的具体情况如下: 1、聘任制书记员是法院系统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实行聘任制是所产生的书记员职位。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合同管理,由人民法院与有关受聘人依照有关法律签订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 2、聘用制书记员考试难度:总体来说不是很难,学历只要大专以上就有资格,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打字速度; 3、聘用制书记员在法检都是属于编外人员,虽然有的地方设置初中高级书记员,最终还是书记员,也有地区开始试点从书记员中选聘法官助理,但还是编外人员,不会有任何行政职务。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本办法下发后人民法院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 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与本办法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任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再履行书记员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