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服务期内能辞职吗
释义
    服务期内也是可以辞职的
    1、服务期内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是自由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要依法支付给单位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法律对劳动者辞职并未设置过多限制,即使在服务期内,劳动者依然可以通过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出于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平等保护,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服务期的约定,要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以弥补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受其他条件限制,因此用人单位在选择专项培训的劳动者时,应综合评估劳动者的学习能力、对用人单位的忠诚度等,避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4、五年服务期劳动者可以辞职,虽然其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五年的服务期,但是受聘人员可以自愿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允许的,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再次提出辞职,此时受聘人员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设计国家秘密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能在服务期内辞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十五条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受聘人员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对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适用此项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