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颁布过四部宪法,截止2020年11月我国现行的宪法为82年的宪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了四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是第二部;1978年是第三部;1982年是第四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