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学校可以暂时性没收学生的不允许带的物品,但最终要归还给学生,如果不归还的,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学校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收东西是不合法的,没收学生东西的,应该及时告知学生说明原因,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归还给学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