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不予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财产,则可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