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券交易违法行为,例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都可能构成不正当得利行为。不正当得利是指违法行为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的不当利益。在证券交易领域,违法行为人可能通过收购、转让股票等方式获取利益。如果证券交易违法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损失,还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一条 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知悉其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条 禁止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证券市场是指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增加或者减少证券价格或者交易量,或者实施其他行为,妨害证券市场公正、公平、透明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违法行为人应当赔偿因违法行为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因采取救济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证券业务许可证,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