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了名字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吗 |
释义 | 中国大多数地方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只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应该符合的条件是:凡是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读的,且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的外地人员,可以选择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异地身份证申领手续。 身份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在杭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浙江省居住证》、居住登记材料、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 不予受理情形: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身份证可以改名字吗。还有异地可以办身份证。 改名字不影响身份证的异地换领(身份证名字与户口本上的必须对应),只要其他条件符合,是可以在异地的受理点换领身份证的: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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