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能迁回农村: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未就业且房产已转让等); 2、而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迁入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 4、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