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一)、刑事辩护: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3、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5、人民法院的指定。(二)、刑事代理:什么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1、被害人本人;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3、被害人的近亲属;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5、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