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还款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在担保合同还款后就表示该担保合同责任关系已经终止,此时需要签定解除担保责任协议书。双方签定确认后就证明之前的担保协议已经终止效力,双方也就没有担保责任。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一、哪些情形下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1、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例如担保合同因内容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若担保人有过错的,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借钱双方协商更改还钱日期,未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 5、担保责任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6、超过担保期间的,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7、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 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就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三、欠款人和但保人法院是否可以同时执行 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同时执行。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第三人。执行顺序有两种: 1、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此时,当债务人有财产可以清偿时,担保人的财产不能先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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