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摆小吃摊需要办理个人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资格证、税务证等,具体如下,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到疾控中心办理个人健康证,到当地工商办理营业资格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一定要有的是卫生许可证。要提前按流程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报备,由卫生部门审批发放许可证后,才能进行食品经营活动。流动摊贩的营业资格证要根据各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实际要求确定要不要办理。根据相关指示,个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都要提前按流程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报备,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放许可证后,才能进行食品经营活动。法律依据《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本市对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 食品小作坊在生产加工前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业主身份证明; (二)生产加工场所所有权证明材料或者与生产加工场所所有权人签订的场所租赁合同; (三)拟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以及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说明; (四)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与安全情况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