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应该判几年 |
释义 | 1、不满十二周岁的人故意杀人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2、对于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由于是未成年,不适用死刑,并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不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少 十二周岁以下。 1.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故意杀人、以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鬃周岁。 5.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6.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7.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8.已满七十五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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