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民政局结婚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太原民政局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结婚流程是什么 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更正或补充的全部材料核对原件,资料审核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审批决定。 二、太原民政局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太原民政局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 2.本人的身份证 3.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4.本人的有效身份证 5.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正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6.本人的有效护照 7.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8.本人的有效护照 9.本人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并且有中文和所在国文字翻译对照 10.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四、太原民政局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结婚登记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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