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土地出资入股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释义
    一、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观点一:股权交易的实质是变更了土地等不动产权利主体,应征土地增值税
    该观点主要有三个方面理由。
    理由一:不动产权利实质发生了转移。当股权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特别是全部股权转让时,土地等不动产权利虽然形式上仍在公司名下,但公司整体资产实际上已经易主,作为公司整体资产一部分的土地等不动产实质上变更了权利主体。
    理由二:规避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有“刺破公司面纱”,直接追究股东责任的规定,当公司的主要财产表现为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等不动产权利时,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其形式上虽为股权交易,土地及其附着物等不动产权利人的名义也未发生变化,但审查交易行为可以认定当事人交易对象的实质是土地及其附着物等不动产权利。这种行为实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损害国家利益和破坏社会秩序,故应参照“刺破公司面纱”法理认定交易的实质,并适用有关税收管理的法律。
    理由三:国土资源部门类似的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股权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对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请示批复如下:“太古可口可乐香港有限公司将其全资拥有的独资企业——太古饮品(东莞)有限公司全部转让给可口可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企业资产的整体出售,其中包含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因此,该行为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观点二:股权转让行为不能成为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因此不能征收土地增值税
    该观点也主要有三个方面理由。
    理由一:应当遵循股权转让性质。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A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属于公司财产,股东发生变化,但公司本身作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仍然存在,独立法人资格并未取消。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也未发生变化,公司以其财产对外承担的责任也未发生变化。因此,股权转让并不直接导致公司房地产等法人财产权的转让。
    理由二:应当遵循税收法律主义原则。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本案自然人股东仅是转让其持有的股权,公司名下的不动产物权等法人财产权并未转让,也未到相关部门办理物权变动的登记,没有转让不动产物权的事实行为。再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上看,只有房地产转让行为才能成为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税法上没有规定转让股权行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股权转让行为并不能成为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理由三:应当遵循税收适用原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应该说只是个案批复,不是规范性文件。批复只是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为规范对象,没有普遍适用性。按照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七条的理解,批复要普遍适用应当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国税函〔2000〕687号文件若要普遍适用,应该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
    关于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这一问题目前还有待解决。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修订相关政策文件,将游离于土地增值税行为之外的应税行为全部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表现。这样不仅有利于基层税务机关防范执法风险,更有利于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15:4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