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现金流量表附表的要点是什么
释义
    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变化情况。附表记录了各现金流入流出的归属,以及各项目金额的计算方法和相应的会计科目。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和当预付费用减少和应计费用增加时,都可以通过相应的会计科目和子科目进行计算。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则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进行记录
    法律分析
    现金流量表由主表和附表(即补充资料)两部分组成。主表中各项目的金额实际上是各现金流入流出的归属,附表中各项目的金额是相应会计科目的当期金额或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的差额,附表是现金流量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流量表。
    一般情况下,对应会计科目的金额或余额可直接从附表项目中提取,具体如下:
    <1。
    2。固定资产折旧按“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其他业务成本”的“折旧费”科目借方发生额计算。4。无形资产摊销按“管理费用”科目“无形资产摊销”子科目借方金额计算。
    5。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按“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子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计算。
    6。当预付费用减少时,“预付费用”账户的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之间的差额被考虑在内。
    7。当应计费用增加时,“应计费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和期初余额之间的差额被考虑在内。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借记“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等“营业外收入”科目,“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等应计入当事人金额与信用证金额的差额。“营业外支出”科目“固定资产盘亏”科目借方金额与“营业外收入”科目“固定资产盘盈”贷方金额的差额。
    10。财务费用以“财务费用”科目的“利息费用”子科目的借方发生额为准,不包括“利息收入”和其他子科目的发生额。
    11。投资损失,“投资收益”账户的借方金额,
    12。
    拓展延伸
    现金流量表是企业财务报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记录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情况,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管理能力。在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具体金额的提取方式有以下几种: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等。这些项目的具体金额可以从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中直接获取。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包括购买或出售固定资产、股权投资、支付的债务利息等。这些项目的具体金额也需要从现金流量表中获取。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包括发行股票或债券、支付股息或债券利息、偿还贷款等。这些项目的具体金额同样可以从现金流量表中找到。
    4. 期初现金余额:指的是企业在报告期开始时的现金余额。这个项目也可以在现金流量表中找到。
    在提取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具体金额时,需要仔细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如果企业的财务报表存在不规范或虚假记载,投资者有权要求企业进行纠正或追究相关责任。
    结语
    现金流量表是企业财务报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主表和附表两部分组成。主表中的各项目金额实际上是各现金流入流出的归属,而附表中的各项目金额则是相应会计科目的当期金额或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的差额。附表是现金流量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对应会计科目的金额或余额可直接从附表项目中提取。例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等项目的金额,都可以通过附表中的相应子科目计算得出。
    同时,在财务费用的处理上,应以“财务费用”科目的“利息费用”子科目的借方发生额为准,不包括“利息收入”和其他子科目的发生额。
    最后,投资损失也可以通过附表中的“投资收益”账户的借方金额来计算。总之,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过程中,需要仔细处理各项科目,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2 20: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