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担保手续时需要的材料有书面的抵押合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担保申请书等。抵押权是自办理登记时设立,但是担保物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一、房屋抵押能抵押给谁 房屋抵押能抵押给个人、公司或其他单位。抵押时,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签订后,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房屋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保证债务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办理动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所谓动产抵押,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继续使用收益而供担保的动产,于债务不履行时,就其价值(折价或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制度。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 1.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