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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商的意义和条件是什么
释义
    协商的意义: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利于消除企业工资分配的随意性,提高劳动者在企业工资决策中的民主地位,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条件:
    1、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加强联系,共同做好指导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法律咨询,提高企业和职工参与集体协商的能力。
    2、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公布一次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导价位,为工资集体协商决定工资提供参考依据。
    3、各地可先在部分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工作扎实,工会组织健全的企业中试行,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各类企业推行,重点在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中推广。
    一、定额缴纳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哪些原则
    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原则。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资水平的确定应参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企业人工成本参考水平,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工资支付和内部分配办法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2)平等原则。协商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平等的协商权利,应当互相尊重,认真倾听对方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协商解决矛盾,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意见的目的。
    (3)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原则。要注意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协商双方都要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前提,不应过度强调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对职工利益的保护;也不应仅着眼于职工的眼前利益,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工资水平的增降要随效益的增减而确定,同时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资成本率、分配关系和结构的调整,以及各自的承受能力等情况。
    (4)和谐、合作原则。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当注意创造和维护和谐、合作的气氛,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二、疫情期间工资待遇标准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疫情期间的工资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3、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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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