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本市房产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书; 4.委托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委托公证。委托出卖夫妻共有房产的,夫妻双方均须到公证处申办公证。 5.委托领取产权证的,需要另行提供《业务受理单》原件。 6.委托出卖房产的,需要另行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主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房改房还需提供房改档案;房主无配偶的,需提供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 7.委托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需要另行提供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