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税务登记:企业自领取 营业执照 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认购: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企业投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纳税申报: 增值税 、 消费税 、营业税纳税人,除金融企业以一季度为一期外,其他原则上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人应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 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 经营范围 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