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预备阶段的终止算犯罪吗 |
释义 | 犯罪预备阶段的终止算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犯罪预备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犯罪预备具备以下特征: 1、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2、犯罪预备行为必须是在着手实施犯罪前停止下来; 3、犯罪预备行为停止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 二、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般情况下,犯罪预备阶段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比如当事人现在只是对受害人进行了跟踪,掌握了受害人的具体居住地址以后没有下一步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直接去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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