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惠州2013 最低工资标准 惠州市在2013年5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1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1元。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 签订的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各县(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每月950元上调为1130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每小时9.3元上调为11.1元。该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