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严格来说只指国家大型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国有划拨性质)有预登记的说法,而在《土地登记办法》等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中,有“预告登记”没“预登记”的条文。您指的土地证记事栏,你取得的土地可能是工业用地和房地产项目用地(一般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出让性质土地),国土部门按出让合同约定给你发预登记土地证,因为您的土地还只有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不能发正式土地证,目的也就是为了给你通过“纯土地”抵押登记贷款(企业取得土地后融资是正常现象)。另外出让合同范本也会约定你的建设期限,一般期限为两年,待工程竣工后重新换发土地证(正式土地证,区别上述预登记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前款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