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前进街道(二台子村、东山村、沈海村、望花村、畜牧场、榆林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185000元/亩;建设用地:185000元/亩;未利用地:148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前进街道(王家村、赵家村、辛家村、山梨村、后陵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125000元/亩;建设用地:125000元/亩;未利用地:100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前进街道(大洼村、大志村、皮台村)、文官街道(朱尔村、木匠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97000元/亩;建设用地:97000元/亩;未利用地:776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文官街道(柳岗屯村、前占屯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62000元/亩;建设用地:62000元/亩;未利用地:496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