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缺席判决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
释义 | 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日之内支付多少钱。即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判决生效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 一、判决书生效证明在哪开 判决书生效证明在审判的法院开具。根据一审还是二审的情况不同,开具生效证明的时间也不相同:1、如果是一审判决的,宣判送达后十五日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2、如果是二审判决的,作出判决并送达后即生效。需向二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 二、民事判决书生效日期怎么算 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各有不同。 1、民事一审判决书。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 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3、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审就是最后一次审判,二审是没有上诉的。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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