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质量问题导致居住环境差,如何索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二手房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居住环境差,可以向房屋卖方或中介索赔。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房屋卖方应当保证房屋的质量,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中介作为房屋交易的中间人,应当履行其职责,对房屋的质量问题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买卖合同成立后,卖方应当向买方交付货物,并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买方应当接受货物并支付货款。卖方应当保证货物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一百三十五条买受人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通知卖方采取补救措施。卖方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对买受人利益的危害。 第一百三十六条卖方未履行保证义务或者保证的内容与约定不符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物权法》 第四十三条房地产权人应当保证其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不影响房屋的使用。 第四十四条房地产权人在出售房屋时,应当将有关房屋的重要情况告知买受人,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五十九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履行信息披露和交易服务等职责,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标准履行义务。 第六十条房地产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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