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四川成都市就业创业证申请应该如何办 |
释义 | 《就业创业证》是为了方便劳动者记录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事项的合法凭证。办理《就业创业证》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户口簿、本人二寸证件照2张、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需凭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办理地点为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流程包括 法律分析 《就业创业证》的前身为《就业失业登记证》,主要用于记录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事项的合法凭证。 一、办理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户口簿; 3、本人二寸证件照2张; 4、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需凭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 5、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证明; 二、办理地点 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三、办理流程 1、本人资料携带齐全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审核通过:由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妥。 3、审核未通过: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四、申办对象范围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没有办证的,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除此之外,以下8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3、就业困难人员: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就业转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贫困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承包土地被征用人员中的“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除享受国家一般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重点就业扶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 五、注意事项 1、已持有《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无需换发《就业创业证》,可凭《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申领失业保险金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 2、《就业创业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钢印后有效。 3、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招用期间,《就业创业证》由单位保管。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失业期间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拓展延伸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成都市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通知,2023年成都市就业创业证申请条件及流程已经出台。该通知表示,自2023年起,成都市将实行一次性办理、终身享受的就业创业证制度。 具体来说,就业创业证的申请条件包括: 1. 具有成都市户籍或已在成都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人员; 2. 在成都市范围内首次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人员; 3.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人员; 4. 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在职人员; 5. 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 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在成都市范围内首次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人员。 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就业创业证。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创业证将终身享受,只需在成都市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无需再次办理。 总体来说,成都市就业创业证制度的出台将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就业服务,同时也为成都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结语 《就业创业证》是记录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事项的合法凭证。办理《就业创业证》需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户口簿、本人二寸证件照2张、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需凭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并前往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申请人范围包括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人员,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人员,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人员,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人员,承包土地被征用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同时,就业困难人员也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钢印后有效。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招用期间,《就业创业证》由单位保管。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失业期间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法律依据 职业教育法(2022-04-20)\t第六十条\t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捐资助学,鼓励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提供的资助和捐赠,必须用于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法(1996-05-15)\t第二十九条\t企业未按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教育法(2021-04-29)\t第二十条\t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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