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的? |
释义 | 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 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 4、司法诉讼。 当事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决定。 一、民法典合同纠纷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三、物业管理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1、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缺乏科学性 在我国,物业管理作为一种独立的行业,出现在二十世纪80年代,旧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往往由原房管所转变而来,新成立的小区则往往由各开发商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据统计,目前我国有超过70%的物业服务企业属于开发商的下属机构,大约20%属于房管所改制或后勤单位改制,仅不到10%属于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独立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对区分所有建筑小区具有最初的掌控权,可以选聘其认为合适的物业服务企业,甚至“建管合一。业主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没有决定权,这是业主与物业企业矛盾重要原因之一。 2、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角色定位不准 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受托方和委托方的关系,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建筑区域内的相关事宜,方便业主的生活与保障安全而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得到应得的报酬。物业服务经济活动关系的形成,从本质上说是业主的服务需求与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结合,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是被服务人与服务提供人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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