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寡妇可以继承丈夫遗产吗? |
释义 | 寡妇不仅可以继承已故丈夫的遗产,而且取得遗产后,还有带产再婚的权利。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婚姻自由,既适用于未婚男女,也适用于已婚丧偶的男女。寡妇再婚是行使婚姻自由权,继承已故丈夫的遗产是行使继承权,带产改嫁是行使所有权,这三种权利都是寡妇依法所享有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妻子可以继承丈夫多少遗产 关于妻子可以继承丈夫多少遗产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妻子可以继承丈夫多少遗产 丈夫去世后,妻子可以继承多少遗产份额,首先取决于丈夫生前有没有设立遗嘱,如果生前有设立遗嘱,那么会依据有效遗嘱继承处理。如果没有设立遗嘱,那么依照法定继承,由其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割遗产。所以,妻子可以继承多少份额取决于丈夫是否设立遗嘱以及丈夫的继承人有多少位。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配偶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妻子对丈夫个人合法财产享有继承权。 二、法定继承人怎么分配遗产? 同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3、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扶养义务; (3)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再婚后,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享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其中一方将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另一方的遗产。但是这种情况仅针对法定继承而言,如果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或立有遗嘱,则他遗留的财产只能按照协议或遗嘱的内容进行处理。 根据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前未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去世后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分割。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时间条件 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主体条件 1、先死亡的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仅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无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时才可适用。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 4、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也都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但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有子女的,则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三)继承份额 代位继承人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四)限制继承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死亡,或者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取得应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但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而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且不受辈份限制;而转继承人却没有直系血亲的限制,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或其他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4、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根据规定,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死亡的法律后果是遗嘱无效,不产生代位继承。此时,继承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兄弟姐妹的代位继承人与子女的代位继承人范围不一样,前者仅限于兄弟姐妹的子女,而后者系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丈夫死亡儿媳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儿媳能否继承,要看其是否尽了赡养义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的。 丈夫去世他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遗产吗 如果丈夫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媳妇死了丈夫能继承她的遗产吗 如果媳妇去世时留下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自己的遗产由公婆继承,那么公婆就有权继承媳妇的遗产。如果媳妇去世时未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则遗产发生法定继承,公婆不是法定继承人则无权继承媳妇的遗产。 丈夫的遗产妻子继承多少 关于丈夫的遗产妻子继承多少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丈夫的遗产妻子继承多少 丈夫去世后,妻子可以继承多少遗产份额,首先取决于丈夫生前有没有设立遗嘱,如果生前有设立遗嘱,那么会依据有效遗嘱继承处理。如果没有设立遗嘱,那么依照法定继承,由其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割遗产。所以,妻子可以继承多少份额取决于丈夫是否设立遗嘱以及丈夫的继承人有多少位。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配偶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妻子对丈夫个人合法财产享有继承权。 二、法定继承人怎么分配遗产? 同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3、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扶养义务; (3)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再婚后,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享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其中一方将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另一方的遗产。但是这种情况仅针对法定继承而言,如果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或立有遗嘱,则他遗留的财产只能按照协议或遗嘱的内容进行处理。 根据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前未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去世后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分割。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有效吗 一、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有效吗 放弃继承又反悔不一定有效。 第一种情况,如果放弃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前作出的,也就是说,是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前放弃继承的,放弃的是继承期待权,一般是可以反悔的。因为被继承人还没有死亡,继承无从谈起,也就谈不上放弃继承了。但是,这不是绝对的。如果该放弃表示尽管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前作出,但是是在分家析产等合意行为中作出,涉及继承权之外其他权利义务安排,如果允许该继承人继续享有继承权将有违相关习俗并导致显失公平的,则不可以反悔的,就算是坚决反悔,人民法院也不会支持的。北京的法院通常就是这么执行的。 第二种情况,如果放弃表示是在遗产处理后作出,那么这个时候继承人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继承人自己对已经继承得到的遗产的所有权,因为遗产处理后,遗产就已经继承完毕了,已经归属继承人所有了。 第三种情况,如果在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如果因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那么放弃的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二、放弃继承可采取的形式有几种 1.书面方式 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公证机关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 (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 (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头方式 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综上可知,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依法不予支持。因为遗产分配完毕后,则继承已经结束,法律如果再行支持反悔,将使遗产处理问题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遗产的利用和效益的发挥,也将使遗产分割后已经稳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受到影响。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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