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重疾险的“相互保”模式对消费者有哪些优势? |
| 释义 | 法律分析:相互保险是一种互助相助的方式,能够减轻个人风险,但法律对其并未有具体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要设立资金安全储备基金、合理设置保险费率等,确保合理安全经营。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设立资金安全储备基金,合理设置保险费率,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保险条款内容真实、合法、合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合同的履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因此,相互保险模式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经济实惠、风险可控的保险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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