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什么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释义 | 一、民法典什么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天价彩礼如何根除 彩礼本是传统民俗,是缔结婚姻关系的两个家庭沟通感情、表达诚意的媒介。彩礼虽然以金钱和贵重物品流动为表征,但是其象征意义又不止于财物的交换。但是,畸高价值的彩礼已然本末倒置,让婚姻沦为买卖。一些家庭期待通过嫁女一夜暴富,因而坐地起价。婚姻双方非但没有因为彩礼实现感情的升华,反而因为婚姻的交易性质变得世俗和冷漠。 在传统农业社会,女性地位偏低,没有独立的社会生活能力,人身依附于男性。“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传统社会存在收取彩礼的习俗,是因为女性嫁到夫家以后就成了“夫家的人”,娘家自然产生经济补偿的诉求。然而,在现代社会,女性普遍参加工作,开展独立的社会交往,出嫁以后与娘家的关系也很密切。彩礼没有现实和道义的支撑。 天价彩礼现象反映出与时代脱节的观念,它也是经济发展状况的折射。一些存在高价彩礼现象的地方,尽管在经济生活上逐渐脱离了农业社会,大多数年轻人远离了耕地,但行为却依然因袭旧有规则。甚至不仅如此,因为社会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金额也水涨船高,让普通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不堪重负。 由报道可见,彩礼文化存在鲜明的地域差异,表现出“越是贫困地区,收彩礼现象越普遍、彩礼价值也越高”的特点 在经济发达地区,因为较早地实现了经济结构的转型,离开耕地的农民通过兴办乡镇企业、做个体生意已经掘到了第一桶金,生活在城市近郊的农民也可能因为征地获得了不菲的拆迁补偿。他们不需要养儿防老,因此不需要通过嫁女换得财富。但是,在欠发达的贫困地区,由于没有更多收入来源,通过彩礼获得一笔不菲收入,就会以因袭传统习俗的名义得以流行。从这个意义上说,消除天价彩礼生长的土壤,关键还是要发展经济,并以此带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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