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公开开庭是指哪些不公开 |
释义 | 一、不公开开庭是指哪些不公开 公开审理,意味着法院的诉讼活动要公开,允许公众进入法庭旁听。也就是说,即使与案件没有关系的人,也可以进入到法庭内旁听案件的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了审判员、当事人、当事人的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人不能进入法庭旁听。 一般来说,法院一审的案件大多数是公开审理的,但是有几类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6)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7)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公开审理是为了增加法院审理案件的透明度,在民众监督下保证法律得到公平、公正的执行;不公开审理是为了保护国家或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权利益。 公开审理,法院审理案件公开进行。在我国,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一律由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仍公开进行。我们国家的案子一般是公开审理的,就是说群众可以旁听,但是涉及到未成年人,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无关人员不能旁听;离婚和商业秘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要求不公开,那无关人员也不能旁听,即不能公开审理。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全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裁判或调解的活动.以上是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区别。 二、不公开审理情形有什么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案件的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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