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扣代缴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福利费中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范围,应计入工资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单位购买汽车、住房等非临时性补助性支出也不属于免税范围。其他补贴收入应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其他补贴收入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拓展延伸 代扣代缴的适用范围及相关规定有哪些? 代扣代缴是指由特定机构或个人代为扣缴纳税人的税款,并将其直接上缴给税务机关。其适用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各类税种。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的实施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纳税人与代扣代缴机构之间应签订合同、代扣代缴机构需具备相应的资质等。此外,代扣代缴还需要遵守相关的纳税申报、缴纳期限等规定。通过代扣代缴,可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并促进税收的稳定和公平。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中的福利费应纳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包括从超出规定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以及单位为个人购买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的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支出。其他补贴收入也应纳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机制的实施可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税收的稳定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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