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法的遵守的广义就是法的实施,法的遵守的狭义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法的执行的广义是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法的执行的狭义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人们把行政机关称为执法机关,就是在狭义上适用执法的.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由于这种活动是以国家名义来行使,因此也称为“司法”,法的适用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法律依据《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