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存款人死亡新规定 |
释义 | 银行存款人死亡继承人可通过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证明书后,凭继承证明书,直接到银行办理取款过户手续,休眠存款持续超过一定时间,银行会向法院提请认定为无主财产并上交国库。 一、开过死亡证明的存折能取出钱吗 一,如果过世之人的银行存款是用存折或者存单存的,即使家属知道密码也不可能直接从银行窗口取出钱,必须要去公证处做公证。做公证需要死者的死亡证明和身份证。 有了公证书,就可以带着死者的身份证和存折或者存单和取款人的身份证去银行窗口办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取款人不知道密码,可以先挂失,后取款,具体操作照着窗口工作人员说的做就行了。 多年前在银行遇到一个同事跟她妹妹去银行取过世的父亲的钱。父亲过世后,收拾遗物,发现了一张存单。那时候只要有密码,有身份证就能取出。可是她们不知道密码,所以,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先去公证处办公证,然后拿着存单和公证书再到银行取款。 简单来说,如果你不知道密码,又是存折或者存单,那么,你要想取出钱,必须要有死者的身份证,死亡证明,和你本人的身份证到银行窗口询问,还需要什么证明,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去做就行。 二,如果过世之人在银行的存款用的是银行卡,而且家属也知道银行卡的密码,小数目的可以分多次在ATM机上取款,应该不受限制,但是最后一点余额是取不出来的,必须去窗口取。 如果要通过窗口取余额,拿上身份证和死者的死亡证明试试,看能不能顺利取出,如果不行,就得按照银行要求办。 因为在ATM机上操作,都必须是整数,不可能有零头。何况银行卡最后不用还要销户,去窗口按照要求办理最好。 三,死者银行存款的银行卡,密码不知道,就直接带着死者的死亡证明和身份证,和家属本人的身份证明,去银行大堂咨询大堂经理或客服就行了。 二、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证明内容包括: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 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有自书遗嘱银行存款如何取出 对于遗产存款,可以采用的程序有三:遗嘱,诉讼,公证。1,被继承人有遗嘱的,经公证或者法院裁定后,可以采用,按遗嘱办理遗产继承。2,各继承人间可以起诉其他继承人,要求法院定纷止争,判断遗产归属。银行根据法院裁定或判决办理存款过户。3,相关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手续,和银行过户简易手续类似,但是要求更为严格。死者在生前没有就财产进行说明的,继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银行卡的密码。而遗产在继承开始后、实际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状态。银行无法确定取款人是不是合法继承人,就不会轻易办理支取存款或挂失支取手续。即便当事人有证据可以证明其是唯一合法继承人,鉴于自身规章制度等因素考量,银行通常也会要求提供公证文书或裁判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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