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去世后,两个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
释义 |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两个子女的房产继承方法以及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首先,房产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人或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并多分配遗产。此外,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两个子女的房产继承方法如下: 1. 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人或者他们放弃了继承权,或者继承权被丧失,那么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一个或多个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那么由剩下的继承人继承,直到有足够的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 2、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 3、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一、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结语 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死亡证明、遗产产权证明、婚姻、父母、子女证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和放弃继承权声明。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应根据继承人的顺序和特殊情况来确定遗产的继承方式,并适当照顾有特殊困难的人和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同时,法定继承人应尽抚养义务,否则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