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征用酒店客房总数及入住情况分类给予补偿:(一)征用酒店客房的协商价格。根据酒店设施的配备情况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双方议定每间客房每日的补偿标准,作为征用客房的协商价格。(二)补偿办法。酒店使用期间,已使用入住酒店客房数超过总房间数50%的,按照实际使用酒店客房数给予补偿;已使用入住酒店客房数少于或等于总房间数50%的按照酒店客房总数50%给予补偿。酒店腾空期间,按征用客房总数的30%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