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贷共同还款人能否单方取消?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共同还款人可以取消共同还款关系,但必须得到出借人的同意。变更合同主体或还款责任主体也需要出借人的同意。根据新法,难以确定份额的连带债务人视为份额相同。超出份额承担债务的连带债务人有权追偿未履行部分,并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抗辩。 法律分析 共同还款人可以取消,解除共同还款关系必须取得出借人同意。因此,取消共同还款关系的前提,是取得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的同意。另外,当事人想变更合同主体或还款责任主体的,都必须先取得出借人的同意,才能变更。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拓展延伸 离婚后房贷共同还款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离婚后,房贷共同还款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法律、合同和个人情况等多个方面。根据一般情况来看,离婚后的共同还款人通常无法单方解除房贷合同,除非双方达成协议或根据法院判决。在离婚过程中,共同还款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解决房贷问题。如果共同还款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请求变更还款方式或寻求其他解决方案。然而,具体解决方式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进行判断。因此,建议离婚后的共同还款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结语 离婚后的共同还款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法律、合同和个人情况等多个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时,视为份额相同。超出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向其他未履行的连带债务人追偿,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离婚后的共同还款人通常无法单方解除房贷合同,需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建议离婚后的共同还款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一十条 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