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从事独立劳务,需要开具发票的,需要持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缴纳相应的增值税(3%)或者营业税(5%)以及相关的城建及教育附加税费,取得的票据即可提供给雇佣你的单位,作为发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