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怎么凭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户籍登记? |
释义 | 新生儿的父母或监护人需凭借《出生医学证明》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若新生儿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则需凭借出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同时,第二十条也强调了户籍登记机关在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时需要查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并对取得有效《出生医学证明》的予以办理户籍登记,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 法律分析 根据黑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需要凭借《出生医学证明》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 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新生儿,仍凭出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 不得以异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办理出生人口登记地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免造成重复发证。 第二十条户籍登记机关在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时,要依法查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对取得有效《出生医学证明的,予以办理户籍登记,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新生儿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新生儿出生后,需要凭借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户籍登记。然而,针对哈尔滨新生儿如何凭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户籍登记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哈尔滨作为中国的一个省份,其具体的规定可能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哈尔滨的新生儿家长,在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时,应当携带好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地进行登记。 同时,我国对于新生儿户籍登记的管理,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在办理过程中,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否则将无法完成登记手续。因此,家长在办理时,务必要认真核对所提供的材料,确保所有信息都符合要求。 结语 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需凭借《出生医学证明》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新生儿,则需凭出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同时,不得以异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办理出生人口登记地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免造成重复发证。第二十条中提到,户籍登记机关在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时,需依法查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对取得有效《出生医学证明》的,予以办理户籍登记,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九条\t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08-20)\t第一条\t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七条\t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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